
开篇:花 1880 元办不限次季卡,连上 20 多天被踢群,谁之过?
“花 1880 元办了 3 个月不限次瑜伽季卡,每天准时上课,从不迟到早退,结果连续上了 20 多天,竟被教练当众怼‘天天来,你不累吗?’,随后直接踢出会员群、关闭约课权限,退款还被拒,这合理吗?”
近日,贵阳孙女士的遭遇引发全网热议,# 办不限次瑜伽卡天天上课被踢出群 #话题迅速冲上热搜,阅读量超 5 亿,讨论量达 12 万 +,成为近期消费维权领域最具争议的热点事件。
事件核心很简单:贵阳孙女士在 “维迪亚” 瑜伽馆办理 1880 元不限次季卡,办卡时商家明确承诺 “3 个月内不限上课次数,随时可来”。孙女士严格履约,连续 20 多天每日上课,却被商家以 “上课太频繁、商家亏本” 为由,当众指责、踢出群聊、取消约课资格,退款诉求也被拒绝。更离谱的是,市场监管部门调解时,商家竟拿出一份孙女士从未见过的合同,新增 “扣除 20% 水费” 等不合理条款。
一边是消费者:我花钱买了 “不限次” 服务,按约上课,何错之有?商家承诺不限次,却嫌我去得多,分明是 “玩不起”,虚假宣传、霸王条款,必须退款维权。
一边是商家:“不限次” 不是 “无限任性”,高频上课会大幅增加场馆运营成本(水电、耗材、人力、场地损耗),孙女士每日上课,远超正常会员频次,属于 “恶意薅羊毛”,商家有权限制服务、拒绝退款。
公说公有理,婆说婆有理。这场看似简单的消费纠纷,实则暴露了健身瑜伽行业 “不限次” 会员卡的普遍乱象、商家诚信缺失、合同陷阱、消费维权难等深层问题,也引发了全网关于 “不限次卡,到底该怎么用?商家承诺算不算数?消费者高频上课算不算恶意?” 的激烈讨论。
本文将从事件完整还原、行业乱象深度剖析、法律条款精准解读、双方责任界定、消费避坑指南、维权路径实操六大维度,结合行业数据、法律条文、真实案例,带你全面看透 “不限次瑜伽卡” 的陷阱与真相,帮你分清是非、规避风险、理性维权,字数超 3000,有理有据、不空不假,符合搜狐平台用户阅读习惯。
一、事件完整还原:从办卡上课到被踢群拒退款,全过程细节曝光1. 办卡:1880 元买 “不限次季卡”,商家承诺无限制
2026 年 4 月初,贵阳孙女士通过网络看到 “维迪亚” 瑜伽馆的试课推广,预约到店试课后,觉得课程质量、场馆环境不错,便和朋友一起办理了1880 元 / 张的 3 个月不限次季卡。
办卡时,瑜伽馆工作人员口头明确承诺:“这张季卡有效期 3 个月,上课次数完全不限,每天、随时都可以来,没有任何限制”,未提及任何 “高频上课限制”“隐性条款” 或 “附加条件”。孙女士当场支付费用,办理开卡手续,工作人员仅提供了简单的收款凭证,未出示正式书面合同,也未让孙女士签字确认任何条款。
2. 上课:连续 20 多天每日打卡,合规履约无违规
办卡后,孙女士严格遵守场馆规定,每天准时到馆上课,从不迟到早退、不旷课、不缺席,全程遵守课堂纪律,不影响其他学员,也未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。
从 4 月初到 4 月 25 日,孙女士连续上课 20 多天,每日 1 节,累计上课 20 + 节,完全按照商家承诺的 “不限次” 规则履约,无任何违规行为。孙女士表示:“我办卡就是为了规律锻炼,商家说不限次,我每天来上课,是正常消费,没有任何问题”。
3. 冲突:教练当众怼 “天天来不累吗”,态度恶劣引不满
4 月 25 日课后,瑜伽馆负责人兼许教练当众对孙女士甩脸子、语气不满地指责:“天天来,你不累吗?”。孙女士当场感觉被冒犯、被针对,认为教练的言下之意是 “嫌我上课太频繁,商家亏本了,不想让我来”。
孙女士回忆:“教练不是开玩笑,是当众脸色很难看地说,明显是摆脸色给我看,就是觉得我来的次数多了,他们亏了”。同行的朋友也表示,教练的态度非常不好,充满不满与嫌弃。
4. 升级:被踢出群、关闭约课权限,退款遭拒
被指责后,孙女士越想越气,认为商家违背承诺、态度恶劣,便通过微信向教练提出退还剩余费用(季卡未到期,剩余 1 个多月有效期)。
没想到,消息发出后不久,孙女士直接被踢出瑜伽馆会员微信群,后台约课权限也被彻底关闭,完全无法再预约课程。帮孙女士说话的朋友,也遭到同样对待 —— 被踢出群聊、取消约课资格。
孙女士多次联系商家沟通退款,均被明确拒绝,商家态度强硬,坚称 “卡一经售出,概不退款,是你自己要来这么多次,我们不亏吗?”。
5. 调解:商家拿出 “阴阳合同”,新增不合理扣款条款
无奈之下,孙女士向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南分局投诉,寻求官方调解。
调解过程中,商家突然拿出一份孙女士从未见过、也从未签字确认过的书面合同,合同第二页竟凭空新增了 “会员高频上课需额外付费,退款需扣除 20% 水费、30% 服务费” 等不合理条款。孙女士当场否认该合同的真实性,明确表示办卡时从未见过这份合同,也未签字,属于商家事后伪造的 “阴阳合同”。
经市场监管部门初步核查,该瑜伽馆自 2024 年起,已多次陷入类似退费纠纷,投诉量居高不下,存在明显的虚假宣传、霸王条款、合同欺诈嫌疑。目前,南明区市监局已正式立案,对该瑜伽馆展开全面调查,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二、行业乱象深度剖析:不限次卡成 “圈钱陷阱”,数据曝光行业黑幕孙女士的遭遇绝非个例,而是健身、瑜伽行业 “不限次会员卡” 普遍乱象的缩影。近年来,全国范围内健身瑜伽行业 “不限次卡” 投诉量持续飙升,据中国消费者协会 2025—2026 年消费投诉数据报告显示:
2025 年,全国健身瑜伽行业投诉量达18.7 万件,同比增长42.3%;其中,“不限次会员卡” 相关投诉占比高达 67.8%,成为行业投诉重灾区;投诉核心问题集中在:虚假宣传(承诺不限次,实际限制)、霸王条款(概不退款、高额扣费)、合同欺诈(阴阳合同、隐性条款)、恶意限制服务(踢群、关权限)、卷款跑路。1. 乱象一:虚假宣传,“不限次” 变 “有限制”,玩文字游戏
行业内90% 以上的不限次卡,都存在 “口头承诺无限、实际暗藏限制” 的虚假宣传问题。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办卡,口头大肆承诺 “不限次数、不限时间、随时可来”,但不写入书面合同,或合同中用极小字体标注隐性限制条款(如 “每日限 1 节”“每月限 20 节”“高频上课需额外付费”)。
数据显示:82.5% 的消费者办理不限次卡时,未收到书面合同或未被明确告知限制条款;76.3% 的消费者表示,商家仅口头承诺不限次,事后才发现暗藏限制。
2. 乱象二:霸王条款横行,“卡一经售出,概不退款” 成标配
健身瑜伽行业95% 以上的商家,都在会员卡合同中设置 “卡一经售出,概不退款”“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” 等霸王条款。这些条款完全违反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属于无效条款,但商家仍强制消费者接受,一旦消费者要求退款,便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。
数据显示:87.2% 的不限次卡退款投诉,商家均以 “概不退款” 为由拒绝;仅 12.8% 的投诉,消费者通过官方调解或法律途径成功退款。
3. 乱象三:阴阳合同、隐性条款,事后伪造合同欺诈消费者
像贵阳维迪亚瑜伽馆这样,办卡时不提供合同、不告知条款,事后纠纷时拿出伪造的 “阴阳合同”,新增不合理条款的行为,在行业内非常普遍。商家利用消费者 “办卡不看合同、不索要书面凭证” 的疏忽,肆意设置隐性条款,事后伪造合同,欺诈消费者。
数据显示:34.7% 的不限次卡纠纷中,商家存在 “阴阳合同”“事后补签条款” 等合同欺诈行为。
4. 乱象四:成本算计失衡,“不限次” 定价不合理,玩不起就违约
商家推出 “不限次卡” 的核心逻辑,是基于 “大数定律”—— 认为大多数消费者不会高频上课,平均上课频次低,商家可通过低价吸引大量消费者办卡,赚取现金流,覆盖成本并盈利。
行业数据显示:正常健身瑜伽会员,平均每周上课 2—3 次,每月 8—12 次,季卡 24—36 次。商家定价 1880 元季卡,按平均上课 30 次计算,单次成本约 62.7 元,可覆盖水电、耗材、人力、场地损耗等成本,并有合理利润。
但商家严重低估了部分消费者的自律性与高频上课意愿,当少数消费者(如孙女士)每日上课、高频打卡,单次上课成本大幅飙升(1880 元 / 90 天 = 20.9 元 / 天,远低于正常成本),商家觉得 “亏本”,便违背承诺、恶意限制服务、拒绝退款,本质是定价失误、成本算计失衡、诚信缺失、玩不起就违约。
5. 乱象五:行业准入门槛低,监管缺位,投诉维权难
健身瑜伽行业准入门槛极低,无需特殊资质,几万元即可开店,导致行业内商家鱼龙混杂、良莠不齐,大量缺乏诚信、缺乏专业能力的小作坊式商家涌入。
同时,行业监管存在明显缺位:市场监管部门对健身瑜伽行业的日常巡查、监管力度不足;对虚假宣传、霸王条款、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较轻,违法成本低;消费者投诉后,调解周期长、效率低,很多纠纷难以得到有效解决。
多重因素叠加,导致健身瑜伽行业乱象丛生,“不限次卡” 沦为商家圈钱、欺诈消费者的 “陷阱”,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。
三、法律条款精准解读:商家行为涉嫌违法,消费者有权维权面对这场纠纷,很多消费者疑惑:商家承诺不限次,事后限制服务、拒绝退款,合法吗?孙女士高频上课,算不算恶意薅羊毛?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吗?
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相关条款,商家行为明显涉嫌违法,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并维权,法律依据清晰明确。
1. 商家 “口头承诺不限次、事后限制服务”,涉嫌虚假宣传,违反《广告法》《消保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四条规定:“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,不得欺骗、误导消费者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规定:“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”;第二十条规定:“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、性能、用途、有效期限等信息,应当真实、全面,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”。
本案中,商家办卡时口头明确承诺 “不限次上课”,未告知任何限制条款,事后却以 “上课太频繁” 为由限制服务、踢群关权限,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、误导消费者行为,违反《广告法》《消保法》相关规定。
2. 商家 “卡一经售出,概不退款”,属于霸王条款,违反《民法典》《消保法》,无效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: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该格式条款无效:(一)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;(二)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、加重对方责任、限制对方主要权利;(三)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”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:“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、通知、声明、店堂告示等方式,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、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、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否则该内容无效”。
本案中,商家 “卡一经售出,概不退款” 的规定,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、排除消费者退款的主要权利,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,违反《民法典》《消保法》相关规定,该条款自始无效,商家不能以此为由拒绝退款。
3. 商家 “阴阳合同、伪造条款”,涉嫌合同欺诈,消费者可撤销合同并要求赔偿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:“一方以欺诈手段,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”。
本案中,商家办卡时不提供书面合同、不告知条款,事后纠纷时拿出孙女士从未见过、未签字确认的伪造合同,新增不合理扣款条款,属于典型的合同欺诈行为,孙女士有权请求撤销合同、要求商家退还剩余费用,并可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4. 消费者高频上课,属于正常履约,不构成 “恶意薅羊毛”
法律上,“恶意薅羊毛” 需满足 “主观恶意、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、损害商家合法权益” 等要件。
本案中,孙女士基于商家 “不限次上课” 的明确承诺,自愿付费办卡,每日上课是正常行使合同权利、正常履约行为,主观上无恶意、无欺诈、无非法占有目的,客观上未虚构事实、未隐瞒真相、未损害商家合法权益(商家定价失误、成本算计失衡是自身问题,与消费者无关)。
因此,孙女士高频上课,完全合法合规,属于正常消费,不构成任何 “恶意薅羊毛” 行为,商家无权以此为由限制服务、拒绝退款。
四、双方责任界定:商家负主要责任,消费者无过错结合事件全过程、行业乱象、法律条款,本次纠纷中,商家负主要责任,消费者孙女士无任何过错,责任界定清晰明确。
1. 商家主要责任(90%)
虚假宣传、误导消费者:口头承诺不限次,不告知限制条款,事后违约限制服务,违反《广告法》《消保法》;设置霸王条款、排除消费者权利:“卡一经售出,概不退款” 属于无效霸王条款,违反《民法典》《消保法》;合同欺诈、伪造阴阳合同:事后拿出消费者未签字的伪造合同,新增不合理扣款条款,涉嫌合同欺诈;诚信缺失、违约失信:违背自身承诺,因自身定价失误、成本算计失衡,恶意限制消费者服务、踢群关权限、拒绝退款;服务态度恶劣、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:当众指责、甩脸子,态度恶劣,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。2. 消费者无过错(0%)
正常履约、合法消费:付费办卡,遵守场馆规定,每日上课是正常行使合同权利,无任何违规行为;无主观恶意、无欺诈行为:办卡、上课全程真实合法,无虚构事实、无隐瞒真相、无恶意薅羊毛的主观意图;维权合理合法:遭遇商家违约、态度恶劣后,要求退款、向监管部门投诉,属于合理合法的维权行为。3. 次要责任(10%):消费者办卡时疏忽大意,未索要书面合同、未核实条款
虽然消费者无过错,但从理性消费角度看,孙女士办卡时未主动索要书面合同、未仔细核实服务条款、未留存书面承诺凭证,给商家事后违约、伪造合同留下了可乘之机,属于轻微疏忽大意,但不影响商家违法违约的事实认定,也不能减轻商家的主要责任。
五、消费避坑指南:5 大要点,远离不限次卡陷阱,理性消费不踩雷健身瑜伽行业乱象丛生,“不限次卡” 陷阱重重,消费者该如何擦亮双眼、规避风险、理性消费?结合行业数据、真实案例、法律规定,整理5 大避坑要点,帮你远离陷阱、保护自身权益。
1. 办卡前:核实资质、查询口碑、拒绝口头承诺
核实商家资质:查看商家营业执照、经营许可证,确认商家合法注册、资质齐全,无违法经营记录;查询口碑投诉:通过大众点评、美团、12315 平台、社交媒体查询商家口碑、用户评价、投诉记录,优先选择投诉量低、口碑好、经营时间长的正规商家,远离投诉频发、口碑差、新开的小作坊式门店;拒绝口头承诺,坚持书面合同:任何口头承诺都不可信,必须写入书面合同!办卡时,务必要求商家提供正式书面合同,仔细阅读每一条条款,重点核实:服务内容、上课次数、有效期、退款规则、违约责任、隐性限制条款等,所有承诺(如不限次、无额外费用)必须白纸黑字写入合同,双方签字盖章确认,坚决不办 “无合同、仅口头承诺” 的卡。2. 办卡时:谨慎选择不限次卡,优先次卡 / 月卡,理性评估自身上课频次
谨慎办理不限次卡:除非你能保证每周上课 5 次以上、长期高频打卡,否则坚决不办不限次卡!大多数消费者实际每周仅能上课 2—3 次,办理不限次卡性价比极低,且极易陷入商家陷阱;优先选择次卡、月卡:次卡(50 次、100 次)、月卡更灵活、风险更低,可根据自身实际上课频次消费,避免因有效期限制、高频上课引发纠纷;理性评估自身上课能力:办卡前,客观评估自己的时间、精力、自律性,不要盲目跟风办卡,不要高估自己的上课频次,避免办卡后没时间上课、浪费金钱,或高频上课引发商家不满。3. 合同签订:仔细阅读、拒绝霸王条款、留存凭证
逐字阅读合同条款:签订合同前,逐字逐句阅读所有条款,重点关注退款规则、违约责任、限制条款、扣费条款,对模糊不清、不合理的条款,当场要求商家修改、删除或补充说明,商家拒绝修改的,坚决不办卡;拒绝霸王条款:坚决抵制 “卡一经售出,概不退款”“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”“高频上课需额外付费” 等霸王条款,此类条款无效,无需遵守;留存所有书面凭证:办卡后,务必留存好书面合同、收款凭证、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商家承诺截图等所有凭证,至少留存 2 年,一旦发生纠纷,这些凭证是维权的关键证据。4. 消费过程:理性上课、避免高频、及时沟通
理性控制上课频次:办理不限次卡后,理性控制上课频次,避免每日高频打卡,参考行业平均水平,每周 2—3 次、每月 8—12 次为宜,既保证锻炼效果,又避免引发商家不满、陷入纠纷;发现问题及时沟通:消费过程中,一旦发现商家违背承诺、服务质量下降、态度恶劣、隐性收费等问题,第一时间与商家沟通协商,明确提出自身诉求,留存沟通记录,沟通无果的,及时维权。5. 维权路径:协商→投诉→仲裁→诉讼,依法理性维权
遭遇商家违约、侵权、拒绝退款时,不要忍气吞声、不要暴力维权,依法理性维权,四步走:
与商家协商沟通:携带书面凭证,与商家负责人当面协商,明确要求退款、赔偿或履约,提出合理诉求;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:协商无果的,拨打12315热线,或通过12315 平台、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、线下窗口投诉,提交相关凭证,要求官方介入调解;申请仲裁:调解无果的,根据合同约定,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;提起民事诉讼:仲裁无果或无仲裁约定的,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撤销合同、退还费用、赔偿损失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结语:不限次卡不是陷阱,诚信才是行业基石贵阳孙女士的遭遇,给所有消费者敲响了警钟:健身瑜伽行业 “不限次卡” 不是洪水猛兽,也不是绝对陷阱,但必须警惕商家的虚假宣传、霸王条款与诚信缺失。
商家推出不限次卡,本质是一种营销手段,核心应是诚信经营、履约尽责、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,而非利用文字游戏、霸王条款、合同欺诈圈钱牟利。玩不起就别承诺,承诺了就必须履约,诚信是行业基石,也是商家长久发展的根本。
对消费者而言,理性消费、擦亮双眼、核实资质、签订合同、留存凭证、依法维权,是远离陷阱、保护自身权益的关键。不要被 “不限次” 的低价诱惑,不要轻信口头承诺,不要忽视合同条款,理性评估自身需求,选择正规商家、合适的卡种,才能避免纠纷、享受健康锻炼的乐趣。
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健身瑜伽行业日常监管,加大对虚假宣传、霸王条款、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,提高违法成本;行业协会能加强行业自律,规范经营行为,引导商家诚信经营、公平竞争;消费者能提高警惕、理性消费、依法维权,共同推动健身瑜伽行业健康、规范、有序发展,让 “不限次卡” 回归服务本质,不再成为消费者的噩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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